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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3 浏览次数:0次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河北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石铁路院〔2021〕24号),现就2021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社军、窦新顺
副组长:周敏娟
成 员:陈风平、左戌革、吴阿莉、张士和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宣传部。
二、考核对象
学院中层干部。其中,2021年交流、提任的中层干部按照原岗位进行考核;援疆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本年度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中层干部由所在地组织部门负责考核,不足半年的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定量考核。与中层干部所在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量化结果挂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量化。
(二)定性评价。主要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评价、中层干部评价以及教职工代表评价等。重点考核学院中层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由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组织测评。
四、组织实施
(一)定量考核
由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中心根据《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石铁路院〔2021〕24号)组织实施。
(二)定性评价
中层干部定性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领导班子成员评价30分、中层干部评价40分、教职工代表评价15分、民意调查15分。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本人述职。采取书面述职的方式,中层干部对本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填写《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见附件)。
2、民主测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教职工代表(每个单位(部门)1名)分别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中层干部2021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票》(I、II,III)中,德、能、勤、绩、廉五项的权重分别为0.2、0.15、0.15、0.35、0.15,每项考核内容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等,分别以A、B、C、D表示,分值分别为100、80、60、40。测评分为三种票,权重分别为30%,40%,15%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采用网络测评方式进行。
3、民意调查。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参加人员为中层干部所在考核单位全体教职工(不含参加网络民主测评的教职工代表)。民意调查票权重为15%。民意调查采用网络测评方式进行,参加民意调查的教职工人数应不少于中层干部所在考核单位全体教职工人数的80%。
(三)等次评定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中层干部考核测评情况进行汇总,得出定性评价分数。中层干部考核评价总分100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为参加考核人数的15%。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中层干部的最终考核结果。
五、时间安排
(一)报送相关资料(2021年12月24日11:00前)
1、中层干部将《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报送至党委组织宣传部2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zzxcb@126.com,联系人:王丽斯;电话:88621406(以下同)。
2、各单位(部门)将参加民主测评的1名教职工代表人员名单报送至党委组织宣传部邮箱。
(二)组织开展述职测评(2021年12月27日至28日)
1、12月27日(星期一)10:00前,在党委组织宣传部网页上将《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予以公示;党委组织宣传部将测评账户分别发送至各单位(部门)。
2、12月27日(星期一)10:00—12月28日(星期二)16:00,院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分别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测评系统进入路径:学院网站>>党委组织宣传部网页>> 2021年度中层干部考核民主测评。
3、12月28日(星期二)16:00前,教职工代表通过扫描二维码对中层干部进行民意调查。
六、结果运用
1、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
2、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中层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中层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3、中层干部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进行诚勉,限期改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七、有关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使考核真正起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作用,杜绝走过场。
2、精心动员实施。请各单位(部门)组织认真学习学院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和规定,精准把握政策,按照学院部署认真进行考核动员,安排考核工作。
3、加强纪律监督。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实施考核工作责任制,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公道公平公正做出评价。对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工作失真失实造成严重后果、考核工作中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等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