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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0    浏览次数:0

各系(院)党总支: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离校前必须转出。以各系党总支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程序是:

各系党总支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已落实就业单位的由毕业生党员本人与其签约单位党组织联系确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党委。 

2.填写《202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党总支留存,一份报组织宣传部审核。对预备期满未履行完转正手续的预备党员,可在《202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备注栏内标明“待批”;参加专接本考试的毕业生党员也要填入登记表,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到组织人事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所填去向单位和转往党组织名称等信息务必要完整、准确、详细,不要随意涂改。登记表请务必于5月31日(星期二)之前报党委组织宣传部。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由各系学生党支部书记负责,务必做到专人专机。

4.本年度除特殊情况外省内毕业生将全部利用网络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再开具纸质介绍信,请各系党总支务必让学生确认《202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上的内容准确,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5.转出毕业生党员党费一律交至6月份。

6.省外毕业生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在接转关系后请及时寄回所在系院,各系学生党支部书记要将收到的回执汇总统计并及时进行省外毕业生的网络转接,确定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

二、关于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其中是预备党员的,应及时填写好《预备党员登记表》,确保每个毕业生党员的所有入党档案材料完整、齐全。档案材料整理完整后,装入档案袋由系党总支密封并加盖印章,经本人签字后自带交接收单位党组织。

2.对于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审核,提出培养意见,并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校学习《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等材料一并移交学生处归入本人档案。

3.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防止遗漏、丢失和差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顺利转移。

三、具体要求

各系党总支应就2022届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明确规定和要求;对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要认真核实确定,避免多次网络转移及更换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应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转递,防止过期、丢失。

对不能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变更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丢失的学生党员,各系党总支要向党委组织宣传部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工程教育试点班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另行通知。


附件1: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22年5月16日